物资源调查,参与起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并负责督促检查。(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机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主要职责:1、承担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具体工作,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2、组织全国范围普查工作的开展;3、指导保护计划的实施;4、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机构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主要职责:1、开展国家文化遗产资源的调查、登录工作;2、承担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3、承担文化遗产科学的基础研究、专项研究,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推广科学技术研究成果;4、承担国家重要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编制、维修及展示方案设计;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982年11月19日修订通过,自1982年11月19日起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