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抵制;不按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操作设备;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进入危险区域等。**一、“三违”及其危害(续)常见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迟到、早退、中途溜号;工作时间干私活、办私事;上班时注意力不集中、消极怠工;工作中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正常工作;私自动用他人工具、设备;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工作纪律和操作规程等。一、“三违”及其危害(续)**事故是一种迫使进行中的生产、生活活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从本质上讲,大多数事故属于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随机事件。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往往是有许多偶然因素引起的,因而事故的发生具有随机性质。这就是事故的偶然性和随机性。因此,对事故防范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就变得十分重要。1.事故发生的特征之一--偶然性、随机性**2.事故发生的特征之二--潜在性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突然性。然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即“隐患或潜在危险”是早就存在的,只是未被发现或已发现而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而已(最典型的如:大量的违章作业行为长期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旦条件具备,就会显现并引发事故,这就是事故的潜在性。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上必须要做细、做实。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要有相应的准备,都要有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生产过程中大量的统计数据表明,绝大多数事故的发生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据统计,法国电力公司在1990年提出的安全分析最终研究报告中指出,70~80%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日本劳动省1983年对制造业伤亡事故原因分析表明,85687起歇工4天以上的事故中,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占92.4%。美国矿山调查表明,由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占矿山事故总数的85%。“三违”现象是导致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它是典型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由此可见,人对于安全的主导作用,贯穿于企业安全的所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