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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配套法规基本框架幻灯片课件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ppt  |  页数:63 |  大小:513KB

文档介绍
全的动物是养出来的而不是检出来的,健康的动物群体才是动物产品卫生质量和消费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受终极产品检验检疫理念的影响,现行动物检疫制度在实际的检疫工作中由于没有实施全过程的检疫监管,检疫只注重动物个体健康和终产品检验检疫,动物检疫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7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二是确定检疫监管区域为出入县境有待修正。现行动物检疫制度确定的检疫监管区域范围为出入县境模式,这种模式存在以下误区:(1)将最小行政执法单元的管辖和出入什么区域实施检疫监管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相混淆;(2)使省际间动物移动控制为主要措施的无规定动物疫区建设的关键措施,出现法律障碍;(3)检疫监管设定为出入县境,实际无法实现且成本过高;(4)与国际规则和通行作法有差距,大多数国家出入省(州)境才实施检疫监管,其依据是无疫区控制动物移动。8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三是检疫出证条件笼统导致养殖经营者责任不清。现行动物检疫制度设定的检疫出证条件过于笼统,没有体现养殖、经营者对其养殖、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卫生质量及消费安全负责。无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符合动物卫生要求,一经检疫出证,则意味着将生产、经营过程中其应负的责任统统转嫁给检疫人员。如果不明确动物养殖、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很难从源头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管。9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框架简介四检疫执法制度存在的缺陷需要从根本上补正。动物防疫法修订前,在终极产品检验检疫模式下,养殖、生产和经营者并未从动物检疫制度中体验到促进卫生质量和消费安全的优势或好处,往往会出现为了降低成本逃避检疫的现象。现行动物检疫制度中确定的出入县境监管区域太小且又过多,不可避免地为重复检疫收费留下了漏洞,加之检疫手段本身缺少科学性,致使出现个别检疫人员只收费不检疫或不检疫出证的现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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