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入伍时原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应准予复学。Р三、现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的主要内容Р(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 1、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政策(指令性安置政策)。? 2、区别对待,优先安置政策。? 3、双向选择安置政策。? 4、鼓励“自主就业”政策。Р2010年出台的《福建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经济补偿金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Р(二)农村退伍军人安置政策。Р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用于对农村退役士兵的生产、生活、住房困难补助。二是扶持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三是农村土地的承包使用。Р退伍义务兵原农业户口的,符合下列情况的按城镇退伍兵安置:Р(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2)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5—8级伤残军人。(3)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父母双方户口由农村迁入城镇并在城镇居住(包括入伍前父母一方迁入城镇,另一方在军人服役期间迁入的),本人入伍前又是跟家人共同生活,原征集地无直系亲属的。(4)在服现役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被征用,全家转为城镇户口的。(5)飞行学员确因身体不适应飞行而作义务兵退伍,持有航校或师以上机关证明(含航医部门的诊断证明)的。Р(三)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享受的优待和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Р(四)退役士官安置政策Р1、复员安置。其中农村入伍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城镇入伍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 2、转业安置。原则上由原征集地的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