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培训基地,承担城乡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任务。立足于退役士兵自身实际,主要进行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培训的基本专业有电工、焊工、计算机应用、汽车美容、汽车修理、汽车驾驶等,并随着市场需求扩大适时调整或增加培训专业。Р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完成规定培训学业后,经考核合格,由承训学校颁发《退役士兵职业资格培训中级证书》。四、培训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我县退伍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采取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方式。按3个月培训时间,每人标准468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2040元/人(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等),食宿费2280元/人(含水电费等);等级证(中级)工本费360元/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和省民政厅给予补助。Р五、培训管理Р(一) 创新教学模式。民政部门指导教育培训机构,根据退役士兵的文化水平、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制定相应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计划、大纲,加大实际操作课程比例,重点培训就业所需知识和专业技能。Р(二)科学管理。培训机构应加强对退役士兵学员的日常管理,增强退役士兵学员的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教育学员遵纪守法。县民政局积极协助教育机构做好退役士兵学员管理工作。Р县民政局2017年6月26日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