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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法释200414号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pt  |  页数:27 |  大小:20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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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五条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七条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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