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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条例-精选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  |  页数:27 |  大小:208KB

文档介绍
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Р5Р(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 (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 (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 (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 (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Р6Р(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 (十三)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 (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Р7Р第三章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 ? 第十条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 第十一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Р8Р第十二条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第十三条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Р9Р第十四条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 第十五条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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