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MP首次明确了高危药品的概念。高危药物亦称为高警讯药物,即指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高危药品的特点药理作用强度大治疗窗窄可致严重不良反应对储存、使用有特殊要求调配或使用时易产生混淆出现的差错频率可能不高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高危药品政策国内现况:2008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出《高风险品种“风险管理计划”推进行动》把高风险品种分别被列入:化学药品注射剂高风险品种目录中药注射剂高风险品种目录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注射剂品种目录。高危药品政策2009年卫生部发布的医院药事管理检查标准中,要求加强高危药品管理:(讨论稿)1、有相应管理制度;2、设置专门的单独存放区,设置警示性提示牌。3、制定高危药品目录。4、高危药品调剂发放、浓注射液稀释及护士临床使用,实行双人复核制度。高危药品政策2010年,卫生部颁布关于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在第五条规章制度项下,明确提出:建立高危药化学药品注射剂高风险品种目录、中药注射剂高风险品种目录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注射剂品种目录。高危药品政策2012年3月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推出了《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要求各医疗机构参照制定本医疗机构的高危药品目录和管理办法并表示:目录只能扩充不能减少,管理级别只能升高不能降低。高危药品政策高危药品的专用标识可制成标贴粘贴在高危药品储存处,也可嵌入电子处方系统、医嘱处理系统和处方调配系统,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处置高危药品高危药品目录2001年,ISMP最先确定的前5位高危药物:胰岛素、安眠药及麻醉剂、浓氯化钾或磷酸钾注射液、静脉用抗凝药(肝素)、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浓度>0.9%)2003年,美国(ISMP)公布了包含19类及14项特定药物的高危药物目录。2008年对目录进行了修订和更新,公布了包含19类高危药物的目录和及13位高危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