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罪立案侦查15人,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13人。? 陕西省公路系统移交司法机关人员。?1.洪双杰,陕西高速西汉公司路政大队秦岭路政中队中队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17年9月6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未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工作。)?2.王德伟,陕西高速西汉公司秦岭管理所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17年9月15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3.穆荣芳,陕西高速西汉公司副经理,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 2017年9月15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穆荣芳分管秦岭管理所)Р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意见Р根据调查事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三十八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等规定,建议对14个涉责单位的32名责任人员(河南省13人、陕西省10人、四川省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在32名责任人员中,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9人,记过处分4人,行政记大过处分9人;行政降级处分6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人,均同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撤职处分1人,撤职处分1人,均同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 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人员(陕西公路系统及设计单位)? 1.王登科,时任任陕西高速集团总经理。在此期间,未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陕西高速集团养护部、陕西高速西汉公司未全面排查京昆高速陕西安康境内1153公里至1172公里安全隐患的问题失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杨荣尚,时任陕西高速集团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陕西高速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在此期间,未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分管的养护管理部、陕西高速西汉公司在京昆高速陕西安康境内1153公里至1172公里路段高危路段整治中,未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问题失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