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装置储罐组总容积:液化烃罐大于100m3小于或等于500m3、?可燃液体罐或可燃气体罐大于1000m3小于或等于5000m3时,应成?组集中布置在装置边缘;但液化烃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0m3,可燃?液体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00m3。装置储罐组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Р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简介Р规范第6章的有关规定,与储罐相关的机泵应布置在防火堤外。装?置储罐组与装置内其他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1的?规定。?十、专用泵布置,除甲A物料外,也不执行5.3.5Р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简介Р除甲A类以外的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可燃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十一、安全通道(门、梯)?5.2.25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甲、乙、丙类房间的安全?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面积小于等于100m2的房间可只设1个。?5.2.26 设备的构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燃气体、液化烃和可燃液体的塔区平台或其他设备的构架平?台应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往地面的梯子,作为安全疏散通道,但长度?不大于8m 的甲类气体和甲、乙A类液体设备的平台或长度不大于?15m的乙B、丙类液体设备的平台,可只设一个梯子;?3. 相邻安全疏散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Р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简介Р十二、围堰设置? 1.酸碱围堰:按最大储罐储存量考虑,且围堰高不得低于450mm? 2.凡在开停工、检修、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含有对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C4及以上液化烃泄漏、漫流的装置单元区,应设置不低?于150mm的围堰及导流系统。(Q/SY1190-2009)?十三、压缩机与泵? 单机驱动功率等于或大于150kW的甲类气体压缩机厂房不宜与其?他甲、乙和丙类房间共用一幢建筑物;此处甲、乙和丙类房间指非?压缩机类厂房,同一装置的多台甲乙类气体压缩机可布置在同一厂?房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