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数十年的历史,但仍被波斯纳区分出“旧”法经济学和“新”法经济学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其次,法经济学的变动性还表现在其所采用的经济学理论、方法的不断更新。?最后,法经济学研究特别是中国的法经济学研究及其在中国社会转型及人文社会科学应用方面的成果与局限。Р第一章法经济学的学科基础Р(三)定义Р 如上所述,学者们对法经济学的界定五花八门,其在学科称谓和概念界定上存在多元化、变动性的特征,但无论是概念性的定义,还是参照性的定义,大家能接受的核心共识是都强调法律(法学)与经济学的结合,都注重对二者间关系的广义研究,其差别仅在于二者结合度和侧重点有所不同。Р第一章法经济学的学科基础Р第三节法经济学的学科发展?一、创立形成阶段?其一,1958年,美国《法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正式创刊,为法律和经济的学科交叉研究和学科创立、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其二,1960年,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Ronald H Coase)在《法经济学杂志》连续发表了《联邦通讯委员会》和《社会成本问题》两篇巨作。?其三,1961年,法学家圭多·卡拉布雷西(Guido Calabresi)在《耶鲁法律杂志》上发表了《关于风险分配和侵权法的若干思考》一文,他运用资源配置理论(商品价格应该反映其全部生产成品)重塑了侵权责任理论。?其四,经济学家阿尔钦(Armen Alchian)于1961年发表了《产权经济学》。Р第一章法经济学的学科基础Р二、扩张发展阶段? 20世纪六十至八十年代,为法经济学的扩张发展阶段,法经济学在美国蓬勃发展并且渗透到法学研究的各个主要领域与法律实践当中?三、多元分化阶段? 20世纪90年代以后,法经济学研究日趋成熟,遍地开花,并结出累累硕果。它在不断国际化的同时日益本土化,学术进路渐趋分化,方法论更加多元,出现百家争鸣、多元一体的学科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