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其他相关司法解释对合同问题也起着重要的调整作用。Р经济法Р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Р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Р《合同法》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各方应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 (二)自愿原则? 自愿是贯彻合同活动整个过程的基本原则,在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Р (三)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当事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在合同中规定显失公平的内容,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与违约责任的承担。Р经济法Р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Р(四)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有欺诈等恶意行为。在法律、合同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清的情况下,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解释法律和合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Р(五)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Р经济法Р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Р四、合同的分类Р(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是否对合同规定有确定的名称与调整规则,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是立法上规定有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如《合同法》在分则中规定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无名合同是立法上尚未规定有确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这种分类的意义在于两种合同的法律适用不同。?对有名合同可直接适用《合同法》分则中关于该种合同的具体规定。对无名合同则只能在适用《合同法》总则中规定的一般规则的同时,参照该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中最相类似的规定执行。Р经济法Р淮阴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