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定的执法权、审批权,我们的消防监督干部经常与企业、个体老板打交道,工作诱惑力大,稍有贪念,就容易出现问题,我们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抵挡不住诱惑,已经吃了亏,栽了跟头,这样的例子很多:Р1、浙江上虞市公安消防大队原大队长曾志利用职务便利,在消防审批、验收、检查上为网吧、娱乐会所经营者开“绿灯”,从中收受贿赂,终于东窗事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曾志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Р2、浙江省消防总队嘉兴支队秦山中队原中队长安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及借拉“赞助”之名索要他人人民币29.2万元,购物中心代价券1.01万元,共计30余万元,平均每个月受贿一万元。其中包括先后6次收受某消防工程公司经理颜某感谢费人民币8万元,购物券1600元,收受许某、裴某等人好处费人民币1万元,购物券8500元;多次以为消防大队拉“赞助”为名向10家需要通过消防验收的公司索要现金20.2万元。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曾志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Р以上案例都向我们警示如果不慎用权力,不依法行政,不廉洁自律,我们的党员干部就有可能沦为腐败分子,成为阶下囚。Р(四)要坚定反腐倡廉的决心与信心Р我们党对治理腐败问题是有决心的,也是有能力、有办法解决,这点我们应深信不疑。从近年来查办的领导干部的职务越来越高这点上我们就可以得到印证,从早些年查处的陈希同、王宝森到近几年的成克杰、王怀忠、胡长清、程维高,又到最近的陈良宇、郑筱萸、邱晓华刘志华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相继查处和披露,这都说明了党中央在对待反腐败斗争工作上是认真的,是动真格的。这些重要案件的查处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严肃党纪、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也充分证明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从严治党,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违反党纪的党员,不论其职务高低,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