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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解读PPT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ppt  |  页数:46 |  大小:318KB

文档介绍
治超经验,着力健全治超长效机制,加强车辆生产、销售、注册以及货运场站装载等环节的源头监管;Р三、《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Р《条例》的颁布施行,在建、管、养、治超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相关标准,确立公路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进一步细化分工交通各部门之间职能,在我国公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台阶。Р四、对比《公路法》和《条例》Р《公路法》主要是对宏观层面的规定,而《条例》是对《公路法》予以明确化、具体化和适当的补充完善,《条例》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和亮点:Р第一,立足全面保护Р(1)从保护主体上看,《条例》第3、4、5、6、7条不仅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的保护职责,而且还动员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公路安全保护工作。Р法条链接Р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公路保护工作;但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保护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公路保护的相关工作。(各部门联合执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事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以及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但是,专用公路的公路保护经费除外。(经费纳入政府预算)Р(2)从保护对象看,《条款》第11条、第14条、第17条、第18条、第20条、第27条既明确了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公路附属设施等公路主体线路的保护,又加强了对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集镇规划控制区、桥梁采砂区、桥隧爆破区等立体空间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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