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结算1、实质是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约行为2、结算协议与工程承包合同的关系3、结算方式:按工程量清单结算按定额结算按实结算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法律效力2008年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第63号公告颁布国家标准违反规范的后果08版《清单计价规范》主要条款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与工程价款的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全过程活动。08版《清单计价规范》主要条款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第四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08版《清单计价规范》主要条款2.0.4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本定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包括的综合单价,而是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的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国际上所谓的综合单价,一般是指全包括的综合单价,在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下,本规范规定保障税金和规费等不可竞争的费用的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