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试行)2001年? 1月2日Р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04年? 8月19日?7、《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2005年3月3日?8、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 2004年4月6日?9、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 2005年8月? 11日?10、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2004年版)2004年? 4月1日Р1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003年6月16日?1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200年10月15日?13、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2004年5月27日?14、医疗废物分类目类 2003年10月10日?15、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2003年11月27日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04.8.28修订Р一.分类:甲、乙、丙三类Р 1.甲类病种2个:鼠疫、霍乱Р 2.乙类病种26个: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等Р3.丙类病种11个: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热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等?新增:手足口病。? 需要列入乙、丙类传染病的由卫生部决定并公布Р3、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纳入甲类传染病管理。Р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治法第八章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