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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中的法律法规 PPT课件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ppt  |  页数:3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际护士委员会发表了一系列护理立法专著1953年WHO发表了第一份有关护理立法的研究报告1968年国际护士委员会制定了护理立法史上划时代的文件《系统制定护理法规的参考指导大纲》1994年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方法》2008年我国《护士条例》护理立法的历史与概况护理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定护理活动(如护理教育、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服务)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4.1.1实施《护士条例》2008.5.12实施《护士守则》2008.5.121234了解自己的职责的法律范围,根据自己所学到的专业教育知识及专业团体的规范和要求;熟知各项护理工作的原理和效果;明确哪些工作自己可以独立执行,哪些工作必须有医嘱或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以防止法律纠纷;自觉遵纪守法,保护自己的一切合法权益。为什么要学习护理法律?案例患者,男婴,1岁,因面色苍白,发热、呕吐5天,以营养不良性贫血入院。入院后医嘱:10%氯化钾10ml加入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点滴。值班护士没有认真阅读医嘱,将10%氯化钾10ml直接静脉推注。注射完毕发现患儿昏迷、抽搐、心脏骤停。立即组织抢救,行人工呼吸、心脏按压,注射钙剂、脱水剂等。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问题思考:1.值班护士在治疗护理活动中违法了吗?2.违法行为如何确定?3.医院及护士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违法护理行为的法律限定侵权与犯罪收礼与受贿疏忽大意与过失违法行为侵权是指对个体或群体的财产及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侵权行为可以不构成犯罪,可以通过民事方式,如调解、赔偿等方式来解决。犯罪是指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被害者的基本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会依法受到惩处。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疏忽大意与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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