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问题以及司法实务(一)术语解释1、不安抗辩权2、同时履行抗辨权3、后履行抗辩权4、债权人的代位权5、债权人的撤销权(二)课堂案例分析案例1:乙方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甲乙双方签订买卖电脑合同,合同规定:甲方先提货,10天内付款50万元。合同成立后,乙方经调查得知甲方是一个欠债大户,于是拒绝甲方提货,要求甲方提供担保。甲方以乙方违约提起诉讼。问题:1、乙方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2、何谓抗辩权?合同法中有哪几种抗辩权?3、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评析:1、乙方依法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因为乙方可以行使合同法赋予的抗辩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2、什么是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抗辩权只存在双务合同中,单务合同如赠与不存在抗辩权。合同法中有三种抗辩权A、同时履行抗辨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时,享有不履行的权利。如:甲乙订立电视机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电视机100台,价款10万元,履行期限是5月10日。未按时交货的,应承担5%的违约责任。未按时付款的,按每日交纳3‰违约金。”到了5月10日,甲乙均未履行,因为担心对方不履行。甲要求对方履行,乙拒绝。依据什么?(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B、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有瑕疵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如:先买票,后乘飞机。若买的不是该航班,航空公司可以拒绝乘客的乘机要求。先吃饭,后结账等。若饭菜质量有问题,顾客可以拒绝付款。买卖合同中规定:“货到后10日内付款。”即先发货,后付款。收货人验货后,发现质量和数量有问题时,可以拒绝对方付款要求。待验货合格后,再履行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