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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辅导课件(公共科目之八、九、十、十二)

上传者:相惜 |  格式:ppt  |  页数:260 |  大小:1178KB

文档介绍
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Р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Р5Р5-犯罪构成—内容Р市局法制处Р(1)犯罪客体: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要件:刑法所规定,构成犯罪所需要的在客观活动方面必须具备的要素;? (3)犯罪主体: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 (4)犯罪主观要件: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抱有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Р7Р5-犯罪构成—客观要件Р市局法制处Р必须要件: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危害行为a作为(积极的动作实施危害行为)b不行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却消极不履行,造成严重危害后果)Р 选择要件:犯罪时间、地点、方法、对象等;Р8Р5-犯罪构成-主体Р市局法制处РA刑事责任年龄?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时期:不满14周岁;? (2)相对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没有绑架罪)? (3)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时期: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已满75周岁;? (4)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六周岁。Р9Р5-犯罪构成-主体Р市局法制处РB刑事责任能力:? (1)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5)又聋又哑、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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