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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统计规则基本规定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ppt  |  页数:58 |  大小:420KB

文档介绍
取消了原来的蒸汽机车。Р第10条?统计报告制度?本规则中各种报表均采用18点结算制,18点前收到的司机报单均统计在当日中。统计报表分标准轨和米轨、分机车种类填报,分线路统计区段和分机型统计报表按综合填报。?明确时间和分类填报,18点前收到,不是18点前产生,报单传递要求及时。与货车统计不同,货车统计的现在车是实时的(运报2)。机车统计为时期数,货车统计为时点数。Р《铁路机车统计规则》Р第二节配属机车?第11条?配属机车?机车按归属权限划分为配属机车和非配属机车。?(一)配属机车:根据铁道部配属命令,拨交铁路局及机务段保管、使用,涂有局、段标志,并在资产台账内登记的机车,包括企业自购机车。?(二)非配属机车:是指原配属关系不变,根据铁道部命令由他局、段派至本局、段入助及临时加入支配(含长交路轮乘)的机车。?入助机车必须有命令,没有命令不得统计为入助机车。?(三)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的自有机车为其配属机车,支配机车包含其租入机车,运用、非运用机车按照本规则第13条分类。?统计方法与国铁相同。Р《铁路机车统计规则》Р第12条?配属、非配属机车的转变时分。?(一)调拨机车:凡新购置、新造或在段调拨的机车,依据铁道部、铁路局机车运用部门拍发的电报和机调命令,自实际交接完了共同签字时分起,并由交接双方及时拍发电报通知新配属和原配属铁路局、机务段加入或取消配属;在工厂或机务段修竣后调拨的机车,自验收员签字时分起,并由驻厂(段)机车验收室及时拍发电报通知新配属和原配属铁路局、机务段加入或取消配属。?调拨机车两种情况:1.购置、新造、在段的,自交接完了共同签字时分起;2.检修状态的验收员签字时分起。?(二)报废机车:铁路局接到铁道部机车报废批准文件,机务段自接到报废机调命令时起取消配属。?配属转变时分,不管是调拨或报废哪种情况都要求局、段操作相对及时,在工厂的要建立联系制度,保证信息传递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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