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室,但在审理过程中,核对当事人的任职文件和分工文件时,我们发现发生矿难事故之前,有专题会议纪要证实该当事人已不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按失职错误追究其领导责任也就无从谈起了。Р二、审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合法有效Р审查判断证据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对单个证据的审查判断。对单个证据的审查判断分三个方面内容:? 1、审查判断证据的合法性? 其一,主体合法。如调查取证或制作书证副本、复制件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参与调查的人员必须具备调查资格等。? 其二,证据的形式必须合法,如收集到的证人证言是否有本人的签字,收集到的证据是否一人一证等等。Р二、审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合法有效Р其三,证据的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例如收集证据过程中,不能使用逼供、诱供等违法违纪手段等等。? 其四,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通过正常的途径、采取正确的手段和方法进行收集。不是通过合法的途径收集到的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加以使用。例如,收集证据时候,纪检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而且在与被调查人谈话时还应当主动表明身份。Р二、审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合法有效Р2、审查证据的真实可靠性。? 其一是审查证据的来源,即审查证据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情况下取得,或者由谁提供的。? 其二,审查证据本身是否真实可靠,即证据所反映的事物是否合情合理,证据所表明的事物联系是否顺理成章。Р二、审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合法有效Р3、审查判断证据的证明力? 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有联系,则该证据具有证明力,否则无证明力,只有与案件有内在联系的事实,才能作为证据来使用。因此在审查证据的时候,不仅要审查证据事实本身是否真实,还要查明这个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有无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根据关联的形式和性质不同,证据的证明力大小也有不同,如直接证据证明力大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