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分级Р姜雪芹Р护理分级Р护理分级背景?护理分级标准解读?Barthel评分Р护理分级背景Р1982年4月7日卫生部下发了卫医字第10号《医院工作制度》,做出了患者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特级护理、一级、二级、三级护理4个级别,并对每个级别的护理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Р护理分级背景Р问题?划分依据不够充分护理级别所涵盖的内容,不仅仅是病情程度的轻重,比如病人的自理程度,需要护士照顾的程度以及病人的资源等等内容,“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下,仅以病情为依据确定护理级别显得很不全面。Р护理分级背景Р2009年卫生部印发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在4个护理级别的确定标准中提出了依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患者自理能力,将患者的自理能力作为分级护理依据之一,使护理级别的确定依据更加完善。但仅在一、二、三级护理中提到生活完全自理、部分自理及完全不能自理3种,没有具体的标准划分。Р护理分级背景Р国际资料Р20世纪50年代以来,以患者护理需要为依据提出了患者分类系统,根据患者每天所需要的护理时数,量化护理活动并划分护理等级,达到分析护理人力需要并以此指导护理人力配置的目的。Р护理分级背景Р美国?根据患者病情轻重(分一、二、三、四级)和每项护理操作规程所需要实际(经科学测算)经过计算得出每班所需护士数。护士长根据各级护理人员职责、工作能力、患者的要求分配分管护士,有效的保证了分级护理质量的落实。Р护理分级背景Р日本?根据患者病情轻重程度分为A、B、C三个度,同时根据患者的生活自由度分为1~4级,由3个度4个级依次组合为12个类别,分别为A1-A4,B1-B4,C1-C4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