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的社会慈善事业。?英国为了维护和延续其殖民统治,1950年有两位立法议员提倡建立一个旨在涉及一般工人的中央公积金制度。?1951年,《公积金法案》正式提交议会讨论。?1953年12月通过了《公积金法令》。?1955年7月,殖民地政府成立了专门管理中央公积金的中央公积金管理局。中央公积金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式建立。Р2、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变迁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社会保障制度自1955年建立以来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变迁过程可大致分为两个阶段。Р第一阶段:单一养老保障项目阶段。? (1955年-1965年)?第二阶段:保障项目扩张和完善阶段。? (1965年至今)Р第一阶段新加坡在政治上有三个标志性事件:?1959年5月30日,立法议会举行大选,新加坡自治邦政府成立?1963年9月16日,马来西亚联邦成立,新加坡成为马来西亚联邦中的一个州?1965年8月9日,新加坡退出马来西亚联邦,宣布成为独立的新加坡共和国? 在这段期间内,新加坡政府规定中央公积金的唯一用途是用作职工养老。Р3、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变迁的条件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型社会保障制度经历的建立、扩张和完善的变迁过程不是偶然的,它是新加坡不同时期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Р经济因素Р新加坡自治邦政府成立前后,新加坡在经济方面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住房困难、失业严重、经济力量薄弱。?因而中央公积金制度自1955年建立以来,在大约10年的时间里都是单一的养老保障制度,在保障项目方面没有任何拓展。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中央公积金制度在1968年实施了“居者有其屋”计划。为了缓解经济方面的失业压力,中央公积金制度实行完全基金制,以凸显“效率优先”和“机会均等”的原则,这有助于鼓励人们勤奋工作,为自己和家人承担起基本的义务,从根本上弱化人们对政府的依赖意识,也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活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