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机制?原则9?有资格的决策者?原则10?尊重法律准则Р(一)关于总则Р1、立法目的(第一条)? (1)发展精神卫生事业?精神卫生(mental health)是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促进公民心理健康的各项活动。?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是一种精神疾病,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双向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六种精神疾病。精神卫生法使用的“精神障碍”一词,是第一次在国家立法中使用。? (2)规范精神卫生服务? (3)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Р(一)关于总则Р3、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第三条)? (1)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精神卫生预防分为三级预防:一级预防即病因预防,通过消除或者减少致病因素来防止或减少精神障碍发生,属于最积极、最主动的预防措施。二级预防的重点是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并争取疾病缓解后有良好的预后,防止复发。三级预防的重点是做好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训练,最大限度地促进患者社会功能的恢复,减少功能残疾,延缓疾病衰退的进程,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2)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Р(一)关于总则Р4、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第四条)?(1)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2)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3)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