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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法律法规常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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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外的其他林地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4)县林业局: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2公顷以下。?审批机关: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3)交纳三费:植被恢复费、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Р3、森林经营单位在经营范围内修建直接为林业生产建设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审批?(1)直接为林业生产建设服务的设施的类型:①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②贮存种子、苗木、木材的设施;③集材道、运材道;④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⑤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的设施;⑥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基础设施。”Р(2)审批权限:?国有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内国有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批准?其它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审批机关: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3)无须交纳任何费用?注:农村居民修建房屋占用林地:向县林业局申请,逐级层报至省林业厅审核,由县人民政府审批.Р注意?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其他毁林行为?1、毁林开垦行为即违法开垦林地的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森林法规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垦林地,将林地变为其他农用地的行为。?毁坏是指:林木不能正常生长或者死亡等到情形。毁林木价值是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林地包括有林地和无林地。?2、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是指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将林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3、其他行为: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毁林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的毁林行为;违反森林法规定,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行为?4、这几类毁林行为达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林地司法解释的量刑标准,则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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