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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训练(4)直言三段论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ppt  |  页数:89 |  大小:40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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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三段论中,只能有三个不同的概念。? 违反这条规则将犯“四项错误”。? 大小项各与不同的项发生联系,这样两前提中就没有一个共同的项。因而大小项没有中介媒质而发生联系。这种“四项错误”有三种情况:?(1)前提是两个没有任何联系的命题。如:? 金属是导电体,? 酒精是无色透明的液体。?这两个命题没有共同的中项起媒介作用,故?不能从中得出任何结论。Р7Р(2)两前提的中项虽是同一语词,但不是同一概念。(偷换中项概念)如:?●物质是永恒不灭的,恐龙是物质,所以,恐龙是永恒不灭的。?●白头翁会下蛋,凡满头白发的老汉为白头翁,所以,凡满头白发的老汉会下蛋。?●新时代的青年是好学上进的,他是新时代的青年,所以,他是好学上进的。?(3)大项或小项在前提和结论中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偷换大项或小项概念)Р8Р李某(女)与人通奸,被其公公发现,为了掩盖奸情,奸夫用手卡死了李的公公。李某为使奸夫逃避法律制裁,便协助奸夫伪造自杀现场,放走奸夫。有人说,李某不构成犯罪。理由是刑法中没有规定“伪造现场罪”。?其推理过程是:凡刑法中无明文规定的不能被认为是犯罪,刑法中无明文规定“伪造现场罪”,所以,伪造现场不能被认为是犯罪。这个推理犯了“四项错误”。在大前提中的“刑法中无明文规定的”指的是独立罪名,如:杀人罪、放火罪等,而小前提中的“刑法中无明文规定的”是指具体行为,如:杀人是用手扼他人脖子,还是用刀砍的等,这些刑法中没有具体规定,也不可能规定出来。“伪造现场”是伪造证据的一种方式,李某应构成“帮助伪造证据罪”。Р9Р鲮鱼罐头? 某食品公司的负责人因发售大批变质的鲮鱼罐头,而被告发。这位被告在法庭上对于出售变质鲮鱼罐头的事实完全承认,但他为自己辩护说:? 保证公司的利益是作为一个公司负责人的责任;? 我出售变质的鲮鱼罐头就是为了保证公司的利益;? 所以,我这样做是尽自己作为一个公司负责人的责任。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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