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博物馆基础课件第三章-2-藏品管理

上传者:upcfxx |  格式:ppt  |  页数:88 |  大小:7220KB

文档介绍
调查?4、加强预见性:为未来而征集Р二)藏品征集途径Р1、考古发掘?2、田野采集?3、民族学调查?4、社会调查征集??5、收购:?私人或文物商店之传世文物?自愿出售,价格合理?6、拣选?7、交换与调拨?8、接受捐赠?9、接受移交?10、借展Р考古发掘: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提交考古发掘报告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权批准,可以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并应当于提交发掘报告之日起6个月内将其他出土文物移交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国有的博物馆、图书馆或者其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Р征集与收购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文物局?【颁布日期】 19980209?第二条国家专项补助经费是中央财政为加强文物保护而设立的专项补助经费。国家专项补助经费由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共同管理。?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规定,文物保护所需经费应由文物所在地政府解决,地方政府单独解决确有困难且符合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补助范围的项目,可申请国家专项补助经费补助,共同解决。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Р第七条国家专项补助经费的补助范围如下:?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维修、保护、安全消防;?二、国家重点博物馆和国家重点文物库房维修、安全消防;?三、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的重要考古发掘项目的发掘及资料整理;?四、国家征集和收购三级以上(含三级)珍贵文物;?五、经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审定的一级风险单位的安全、消防;?六、出土重要文物和馆藏二级品以上(含二级品)文物的技术保护;?七、经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批准补助的其他项目。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