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 应保持农业(社区)服务中心代管会计、村(社区) 财务人员相对稳定。Р第十条会计人员工作职责:?(一)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 进行会计核算, 认真做好建账、记账、算账工作。?(二) 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方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三) 每月定期与报账员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等账务余额,对错账、漏账要及时查找原因并纠正。?(四) 妥善保管票据, 搞好票据领用、回收和缴销工作, 建好票据领用、回收、缴销登记台账。?(五) 如实反映经济状况, 定期公布账务, 按时编报各种会计、统计报表。?(六) 认真进行会计检查, 搞好内部会计监管, 接受外部监督和指导。每月 10 日前完成上月账务处理及会计报表编制工作。?(七) 建立健全财务档案,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等档案资料。?(八) 遵守、宣传、维护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与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Р第十一条报账员工作职责:?(一)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不准坐支现金, 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 不准挪用公款,不准超限额留存现金。?(二) 负责领取保管本村(社区) 及小组备用金和管理各种有价证券。?(三) 负责分本级和小组建立现金、存款明细, 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做到逐日逐笔登记, 每日结出余额, 并与实际库存现金和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报账员不得登记会计账务,不得保管会计档案。?(四) 每月 25 日前将本月所有已审批好的经济业务票据全部移交给农业(社区)服务中心, 并造具票据移交清单, 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五) 每月末与农业(社区)服务中心核对账目, 双方签章,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六) 配合会计搞好财务公开工作。(七) 负责本村(社区) 及小组资产台账及资源登记薄的登记和核实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