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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母乳喂养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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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不少于20学时、复训不少于4学时),掌握爱婴医院政策、母乳喂养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产前门诊通过多种宣传手段向孕产妇及家属实行爱婴医院知识宣教。张贴孕校课程安排,使80%的产妇接受母乳喂养培训。?3、责任护士对住院孕产妇给予母乳喂养知识及技能指导,宣教率达100%,帮助其掌握80%以上的母乳喂养知识。Р本院医院母乳喂养规定(妇儿医院)Р4、自然产后立即帮助婴儿与母亲皮肤接触及早吸吮不少于30分钟,整个第四产程母婴在一起;剖宫产产妇在手术室行母婴面颊皮肤接触,回病房后半小时内皮肤接触及早吸吮30分钟以上。?5、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新生儿常规床旁治疗及护理,确保每日母婴分开时间不超过l小时。鼓励按需哺乳,婴儿哺乳的间隔和持续时间没有限制,指导母婴分离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6、实行责任制护理,责任护士定期巡视,掌握新生儿母乳喂养情况。母乳喂养新生儿不吃母乳以外食品和饮料。Р本院医院母乳喂养规定(妇儿医院)Р7、儿科医生每日查房,高危新生儿在医生指导下采用乳旁加奶/人工喂养方式合理喂养,代乳品及哺喂用具由医院购买、提供,哺喂用具每次使用后必须经过高压消毒后再次使用。?8、不给母乳喂养婴儿吸橡皮奶头、奶瓶,避免婴儿产生乳头错觉影响母乳喂养。?9、医院不接受任何形式母乳代用品馈赠,不宣传母乳代用品。三产不出售奶瓶、奶头、0-6个月阶段奶粉。?10、告知产妇我院母乳喂养热线电话,出院前医生填写“母子健康档案”,及时录入妇幼二期信息,出院产妇转到母乳喂养支持组织,保证婴儿生后6 个月内纯母乳喂养率不断提高。Р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摘要)Р1、不得向公众推销母乳代用品。?2、不得免费派发母乳代用品样本予孕妇或母亲。?3、不得在医疗保健机构内推销上述产品。?4、母乳代用品公司的营养代表不得接触孕妇或母亲。?5、不得向医护人员赠送礼物或样品。医护人员也不应把此物品转派给孕妇或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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