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母乳喂养政策规定》Р母乳是婴儿最佳的天然食品,是婴儿健康发育的保障,为了帮助每位母亲母乳喂养成功,全体保健、产科、儿科工作人员在取力做到:Р一、医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促进喂养成功的十条措施,熟记规定的内容,上岗前必须参加母乳喂养知识学习班,培训18小时以上并考试合格。Р二、孕妇从孕早期开始进行有关母乳喂养知识健康教育,知道母乳喂养的好处,树立产后母乳喂养的信心及决心。Р三、教会产妇母乳喂养的正确体位及婴儿含接姿势。Р四、新生儿出生后在30分钟内由医务人员帮助与母亲皮肤接触,接触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且开始吸奶,婴儿在母亲身旁同时观察2小时后由产房进入休养室。Р五、教会产妇手法挤奶,使母亲因需要与其婴儿分开时保持泌乳。Р六、婴儿与母亲实行24小时同室,实行按需哺乳,除母乳外不给婴儿吃其它食物及饮料。如果吃其它食物及饮料,必须说明医学指征。Р七、凡吃母乳的婴儿不准用橡皮奶头及安慰物。Р八、本院禁止张贴婴儿代乳品广告,禁止接受任何代乳品厂商的礼品及推销的产品。禁止在本院宣传人工喂养。Р九、本市各责任地段医院保健人员为本市母亲喂养支持组织,母亲出院时应介绍到所在地段医院保健组织,保健人员应定期进行家庭访视及指导Р,解答喂养的有关技巧及知识问题。本院设立母乳喂养保健门诊及热线电话,对母亲提出问题及时进行回答。Р十、改善服务态度,建立早开奶,母婴同室,按需哺乳,母婴同室消毒隔离等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