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夜看扬州市》:“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李绅《宿扬州》:“十里长街市井连, 夜桥灯火连星汉”。随着城市商业运作空间不再局限于固定的市坊内,自由买卖的场所随交通便利之地出现,唐朝城市坊市制度中封闭的“市”逐渐崩溃。唐宣宗大中七年(853 年)宣布“废州县市印”( 《册府元龟》卷五零四《帮计部·关市门》), 即结束了国家对“市”的封闭性管理,这也宣告了坊市制中封闭性的“市”坊最终完结。随着地方城市坊市制的破坏,大部分城市中可能已经取消了夜禁的规定。《旧唐书·裴度传》记唐朝军队在夺取蔡州后规定: “旧令:途无偶语,夜不燃烛,人或以酒食相过从者,以军法论。度乃约法,唯盗贼斗杀外,余尽除之,其往来者,不复以昼夜为限,于是蔡之遗黎始知有生人之乐”。“有生人之乐”难道不正是城市开放繁荣的表象吗? ★北宋的法律制度保证城市管理的开放与城市形制的变革宋代城市贸易市场空间场所扩大的同时,交易时间也延长了。不再像过去那样严格地击鼓开市,日中而散。后唐同光二年( 924 )李存勖令: “都市严备盗火,止绝夜行。”(《旧五代史》)北宋初, “太祖乾德三年四月十三日,诏开封府令京城夜市自三更以来,不得禁止”。从法律上弛夜禁,开放夜市,促进城市经济繁荣。北宋开封出现著名的夜市:州桥夜市、潘楼东街巷夜市等。城市形态变革标志: 1.城市的布局、结构突破了以前的坊里和集中设市的制度,坊里只作为地名标志,不再设坊墙闾门用人看管;商业活动也不再受时间的限制。唐宋变革在城市形态和结构上的比较: 2.在城市分布的体系上,出现了许多以经济为主的小市镇。这类小市镇一般归属县统辖,与农村的“草市”不同,属于城镇性质。这也是以前不曾有过的。唐朝规定: “越官府廨垣及坊市垣篱者,杖七十。”( 《唐律疏议》卷8《卫禁》)宋代坊墙被打破,临街开市;市坊演变为市街,城市外形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