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社保相关小常识课件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ppt  |  页数:20 |  大小:974KB

文档介绍
待遇领取手续; ?4、多地年限均不够资金归集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 10 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对于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实行清理? 《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 ?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1、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 X12 。目前 50 岁为 195 、 55 岁为 170 、 60 岁为 139 ,不再统一是 120 了) 3、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缴费年限× 1%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缴费年限× 1% 4、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四、失业险?领取条件: ? 1. 参加失业保险满 1 年,或者参保不满 1 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即参保人被企业辞退的; 企业倒闭等原因); ?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领取标准?(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