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全面发展教育的条件四、是规范教师自身行为的指南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由来及发展: 一) 1984 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 二) 1991 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 1997 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四) 2008 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 ? 1984 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试行),共 6条,即: ?爱国爱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执行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建立良好师生关系?遵纪守法,处理好与学校、家长和社会关系?注重个人修养,为人师表。?意义: 这个《要求》开启了师德规范化之路, 其特点有: ?从宏观上教师应该有的职业道德,缺乏层次性?从理想境界表述师德,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对教师职业本质认识不充分,也不明确,缺乏专业性。? 1991 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 6条,即: ?爱国爱党,加强思想学习?执行教育方针,教书育人?提高理论水平,钻研业务?热爱学生,保护其身心健康?热爱学校,团结协作?注重个人修养,为人师表。?特点: ?注重了内容的层次性?更为明确了教师教师应该处理的几层关系,使规范更具有了专业特征。? 1997 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 8 条,即: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 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特点: 增强了规范的操行性;充分体现了规范的专业性。?问题: 仍然存在结构与内容逻辑关系不清楚的问题;舍弃了爱国方面的要求? 2008 年《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修订)共 6条,即: ?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特点: 强化了三结合:自律与他律的结合, 理想与现实结合,倡导性与禁止性结合;结构更加完整、合理,概括性、逻辑性更强; 突出了时代性、专业性。?对内容的理解: ?爱国守法: 这是师德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