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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座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ppt  |  页数:175 |  大小:4325KB

文档介绍
通事故由此被称为“和平时代的战争”。而有 33个国家参加的历时 4年3个月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共死伤 3000 余万人。特别是进入 21世纪后,全世界每年死于汽车交通事故者已超过 75万人。全球现有汽车 7.2 亿辆,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成的损失约为 5180 亿美元。随着全球汽车拥有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也在增加。但向着两极化发展:发达国家的年死亡人数在逐年下降,并将保持在一个较低水平;发展中国家的年死亡人数在逐年增加,一些国家的上升势头较猛。预计到 2010 年全球道路交通事故的年死亡人数将达到 100 万人,到 2020 年,将达到 120 万人。一是交通供需矛盾日益加剧;2005 年,全国汽车拥有量 3563 万辆,是1986 年的9.8 倍,全国有机动车驾驶员 1.3 亿人,是1986 年的 12.9 倍。全国公路客运量高达 150 亿人次,公路货运量 120 亿吨。而道路建设和安全设施远远满足不了形势的发展需求,这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风险几率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是城市路网结构不合理,公路质量低,通行条件差,特别是瓶颈路、断头路、畸形交叉口多;人车混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交通方式,直接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三是道路交通工具总体结构不合理,安全性能差。目前,我国的机动车总数已达到 1.2 亿辆,汽车占 29.7%, 大部分为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等安全性能低的机动车。货运车辆“大吨小标”、超长、超宽、超大吨位,摩托车大量拼组装,农运运输车质量较低等; 四是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十分普遍,交通秩序不好,国民的整体交通法律意识不强,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民意识不高,道路通行秩序差; 五是政府管理道路交通的整体水平不高,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没有把道路建设和交通发展放在城乡发展,特别是城镇化进程中优先考虑的战略地位,交通发展与城乡发展、城镇化进程不相适应。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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