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八) 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法规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法规?1997 年12月广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首次在田东吸毒人群中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来,艾滋病发病呈逐年上升趋势。?传播途径由过去的以吸毒传播为主转为现在的以异性传播为主,而非婚异性性行为则是性途径传播的重要影响因素,艾滋病病毒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传播扩散, 严重危害和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第三十条公共场所的服务人员应当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定期进行相关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经营者应当查验其健康合格证明,不得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查验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明或者允许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人员从事服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 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