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不包括仓储物的价值) ??8.借款合同: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针对实际借贷活动中不同的借款形式,税法规定了不同的计税方法。?A.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B.借款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避免加重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外贴花。?C、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无力偿还贷款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贴花。?D、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金额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E、在基本建设贷款中,如果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且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的,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9.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 技术合同: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二)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三)记载资金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其他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同一凭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事项,应分别按不同事项记载的金额和适用的不同税率计税,并将各项税额相加,其合计税额为该项凭证应纳印花税的贴花税额。若未分别记载金额,则按所载事项适用税率中最高的一种税率计税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