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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业务培训讲义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pt  |  页数:8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工作设想等。3、调查考察。对请示中涉及的情况以及单位中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其理由是否充分,设置党组织的条件是否具备,考察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等。主管人员拟出情况报告,科务会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4、讨论审批。召开党委会,讨论有关情况,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的精神审批并批复同意建立党组织。如通过党员(代表)大会选举首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同时批复同意委员及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否则批复任命书记(副书记)。5、成立大会。临时党组织或筹建组收到批复后,即召开党组织成立大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的选举工作。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6、提出撤销的请示。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党组织中党员人数减少,基层党组织已无法承担《党章》赋予的职责,而且预计这种状况在一段时期内不可能改变,党组织应提出撤销的请示。7、调查研究。对请示中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其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改善或改变的可能,或根据党员人数的变化,提出改建的方案。主管人员拟出情况报告,科务会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8、讨论审批。召开党委会,讨论有关情况,通过并批复。9、善后工作。处理党组织撤销后的有关工作,转移余下党员的组织关系。10、提出更名的请示。由于党组织所对应单位改变名称,党组织名称也应相应改变,党组织应提出更名的请示。11、调查研究。对请示中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其理由是否充分。主管人员拟出情况报告,科务会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12、讨论审批。召开党委会,讨论有关情况,通过并发文通知有关党组织。13、提出合并的请示。因工作需要,二个或以上党组织需合并为一个党组织,这些党组织应共同提出合并的请示。14、调查研究。对请示中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其理由是否充分。主管人员拟出情况报告,提出合并后党组织建制的方案,科务会(组织科)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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