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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及其实-课程介绍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  |  页数:7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批,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集权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利于有力控制缓缴行为,遏制欠税。?3、将税务所行政处罚权由1000元提高为2000元, 加大基层执法力度,符合一线征管需要。?4、把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规定于法定的税务机关行使,完善了税收执法机制,增加了执法刚性力度。?5、明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为税务机关抵制来自各方面越权违法的减免税行为提供了法杖,确保依法征税、公正执法。?(三)明确部门协税责任。《税收征管法》首开明确部们协税责任之例,用法律规定了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支持协同税收征收管理。?1、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经责令限改不改的,税务机关可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2、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查询纳税人开立的账户。?3、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税务机关, 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四)体现税收优先法则。《税收征管法》中突出了税收优先的原则,把国家利益摆在首位,倡立大局意识。?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其以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其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2、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审计、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由税务机关根据有关决定、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税款级次入库,其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避免了“谁查谁收, 多头乱库”现象。?4、取销了原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变更、注销、账薄设置、资料保管、办理纳税申报、报表等行为中违反规定实施处罚前责令限期改正的“逾期不改正”环节,既与《行政处罚法》程序一致,又减少了税收执法梗阻,便于税收管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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