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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和党费收缴管理培训课件.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ppt  |  页数:4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凭证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凭证种类: ★转移正式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转移临时组织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凭证的使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 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证明信: 党员外出时间 6个月及 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 ★流动党员活动证: 党员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三、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工作调动转移: 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职的党员因工作变动,人事关系转往另一个单位或区域时, 需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新的工作单位的党组织。★参军、退伍转移: 党员当兵入伍时,需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部队党组织。退伍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 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社区或乡镇党组织。★升学、毕业转移: 学生党员在考入大学或更进行更高级别的深造学习时,需要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学校党组织。在职人员在进行 6个月以上的脱产学习时,也需将组织关系转至就读的学校党组织。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社区、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在职人员在脱产学习期满后也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回工作单位的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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