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台帐表党支部:隶属分党委(总支):制表时间:年月日序号党员姓名月工资收入执行标准月应缴党费全年应缴党费全年实缴党费备注注:1、本表以支部为单位统计录入,一式四份,支部、分党委(总支)、组织人事部、计划财务处各留存一份。2、“执行标准”指在岗职工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3、“备注”栏注明党员少交、免交、延交党费等其他情况。4、党费交纳情况应与党费证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