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由遗嘱人口述遗产处分内容,他人代为书写书写的遗嘱。(1)必须是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2)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意见第 1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D D、录音遗嘱、录音遗嘱————遗嘱人以录音方式制作的表明其对遗产处分遗嘱人以录音方式制作的表明其对遗产处分意思的遗嘱。意思的遗嘱。录音遗嘱须符合以下要求: 第一,磁带中所录制的须是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内容; 第二,须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见证人的见证证明并应录制在录制遗嘱的音像磁带上。 E E、口头遗嘱、口头遗嘱————立遗嘱人以口头方式成立的遗嘱。立遗嘱人以口头方式成立的遗嘱。(1)存在危急情况; (2)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解除,能够采用其他形式的,原立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 (1)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 继承人、受遗赠人; (3) 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5.遗嘱的成立与生效 1、遗嘱的成立(1)概念遗嘱具备了各项基本事实要素而在客观上开始得以存在。遗嘱的成立属事实判断的范畴;而遗嘱的有效,属于价值判断问题。(2)遗嘱成立的要件: ◇主体要素——必须有立遗嘱人。◇客观要素——必须有遗嘱之意思表示。◇形式要素——遗嘱之意思表示必须依附于某种物质载体, 具有某种外观形式。 2.遗嘱的生效(1)概念遗嘱完全按照遗嘱人的意愿或预设后果产生法律效力,亦即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转化为现实的法律关系, 形成实质的遗嘱法律秩序。(2)生效条件○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生效的基本法律事实。○遗嘱的有效,是遗嘱生效的先决条件。○遗嘱的生效,必须是遗嘱内容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均具有实现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