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危机下的裁员误区及风险控制.ppt

上传者:qnrdwb |  格式:ppt  |  页数:3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或而非双方协商或员工提出员工提出??裁员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而非裁员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而非终止到期的劳动合同终止到期的劳动合同??裁员是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而非结束裁员是结束劳动关系的行为,而非结束其它各种非劳动关系其它各种非劳动关系 7裁员的分类裁员的分类??从原因上划分: 从原因上划分: - - 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 - 结构性裁员结构性裁员??从人数上划分: 从人数上划分: - - 规模性裁员规模性裁员- - 个别性裁员个别性裁员 8合法裁员的法律依据合法裁员的法律依据?个别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 3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 ?规模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4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0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