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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任和培训工作

上传者:菩提 |  格式:ppt  |  页数:5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员的选任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三、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工作职责一、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任 1、工作要求 2、选任条件 3、配备原则 4、劳动报酬 5、完成时间 1、工作要求(1)这项工作由谁负责:县级人民政府; (2)人员从哪里来:借调、招聘、志愿者; (3)对各单位的要求:积极主动抽调普查员; (4)对普查员的管理:普查结束前,不得随意更换; (5)指导员应先于普查员选任。 2、选任条件(1)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待人和气,作风正派,为群众所信任。(3)认真负责,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4)身心健康,能坚持工作。 3、配备原则(1)每个普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员,每个普查区至少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原则上四到五个普查小区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2)特殊地区,可以适当增加普查员的配备。(3)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对普查员的配备要留有百分之五左右的预备数。 4、劳动报酬(1)借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2)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在人口普查经费中予以安排,由聘用单位支付。 5、完成时间选任工作于 2010 年8月底前完成。选任工作结束后,建立“两员”信息库。建立责任机制,签署个人工作承诺书。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 1、培训工作的组织 2、培训工作的要求 3、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确认 4、培训工作结束的时间 1、培训工作的组织由县级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1)培训教员:县级人普办选派,且经过上一级普查办培训。(2)培训地点:一般在县级进行,人口规模较大的, 可在乡级进行。(3)培训时间:长表不少于 7天,短表不少于 4天。长、短表原则上由不同普查员填写,指导员也可兼任长表普查员。(4)培训教材: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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