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承担的责任。性质:法律制裁,惩罚性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范围: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尚不构成犯罪 3.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实施。●主体: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概念: 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给予的特定的行政制裁。一. 概念二. 原则●处罚法定原则: ①依据合法(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②设定合法③权限合法(无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力的机关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④程序合法二. 原则●公正公开原则(第四条) ①公正: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依据公开——处罚规定公开,未公开不作为处罚依据②公开程序公开——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身份公开——执法证件●过罚相当原则(第四条第二款) 二. 原则●处罚教育相结合原则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二十七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监督制约原则①行政机关内部监督; ②行政复议; ③行政诉讼?从行政法理论上来分,行政处罚有五大类型: ?自由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 ?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财产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声誉罚(警告) ?其他处罚(由法律、行政法规创设) 三. 种类三. 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违法所得:以非法手段获取的财产和利益非法财物:违法活动中的违禁物品(非法出版物) 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如用于走私的车辆)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公安机关) ●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