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办法:①、没收物品保存至期末;②、宿舍内停宿3—7天;③、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6、不准任何人在楼内开展任何体育活动,严禁带球入内。7、不准一名以上同学共同坐在上床。8、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不准向楼内外泼水扔杂物吐痰等。9、不准观看与学习无关的任何书籍,不准讲不健康不文明的语言、故事、笑话10、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一经发现没收并严惩。11、严禁传播任何不利于学校、教师、班级、学生的信息。12、严禁吸烟、喝酒、打架、玩牌(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13、所有住宿生不准带饭入内,不准在楼内用餐。14、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破坏公物,加倍赔偿。15、严禁使用任何电器,禁止利用公共插座充电。16、贵重物品不准带到学校,妥善保管自己财物,宿舍存放现金不准超过50元。四、公物管理:住宿生必须自觉维护宿舍楼内水、电、床、柜、门窗、空调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若发现故障应及时到宿管处保修,不得人为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若有恶意破坏则加倍赔偿并严肃处理。五、安全规定:1、住宿生应妥善保管自己财物,暂时不用的钱及时存入储蓄所,房间、衣柜钥匙不要交给他人,宿舍无人时必须把铁柜、房门上锁。2、住宿生要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识,如发现可疑人员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应及时汇报宿舍老师。3、所有住宿生对宿舍内不团结、不和谐现象应及时汇报给宿舍老师,以防一切突发事件发生。六、奖惩: 管理老师每天对全体宿舍进行检查评比,对在宿舍评比过程中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违反以上条例者视为违纪,对,违纪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宿处理。违纪情节、性质严重的可直接取消住宿资格。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送交德育处处理。 2013年8月谢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