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社会权利的核心,是财产权、工作权、社会保障权等的目标。住房是享受适当生活水准权的重要内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下的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着和住房,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各缔约国将采取适当的步骤保证实现这一权利,并承认为此而实现基于自愿同意的国际合作重要性。享受适当生活水准权的渊源世界人权宣言第25条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形下丧生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关于获得适当住房权的第4号一般性意见?1、使用权的法律保障。保证个人不被强制驱逐出他们的房屋。个人不论居住于租赁的住所、应急住房、自己的住房,还是居住于其他任何形式的住所,都应享有一定程度的适用保障,例如,应得到法律保护,以免受强制逐出、骚扰或其他威胁。?2、应保证服务、材料、设备和基础设施的可提供性。据此,每个人都应该配备应急服务设施、污物处理设施及其他服务和设施的住房。?3、住房的费用标准不得超出人们租赁或购买住房的能力。?4、住房应该符合基本的卫生标准和其他标准,以满足可居住性的要求。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关于获得适当住房权的第4号一般性意见?5、从可获取性的要求来看,应为满足残疾人和其他弱势群体成员的住房需求而规定特殊的条件。?6、应符合居住地点方面的标准。例如,不能以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为理由而迫使他们居住到十分偏远的地区,也不能迫使他们居住到受到污染或者不能提供就业、保健服务和其他服务机会的地区。?7、人们不得被迫居住在不为文化或宗教所接受的住房之内或环境之下。例如,某些圣地之内可能不允许人们修建房屋。条约中的内容仿佛每一条都指出了现今中国面临的住房问题我国住房现状房价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