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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NICU十大安全目标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ppt  |  页数:3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内放置温湿度计,加强巡视,至少每2~4 小时记录箱温一次,及时处理故障,并定期检测。5.早产儿使用“鸟巢”,出生体重<1500 克的早产儿,在出生后予身体覆盖塑料薄膜,减少辐射、对流散热,至体温恒定,建议头部戴帽子或给予覆盖物。6.与新生儿身体直接接触的物品预先放置在箱温37℃的温箱中或其他安全的加热设备中预热,以减少传导散热。建立与完善新生儿保暖制度7.各项操作集中进行,确保在操作过程中新生儿处于温暖的环境。8.新生儿出生后第一次沐浴应在体温稳定2~4 小时后进行,如中心体温低于36.4℃的新生儿暂缓洗澡,沐浴后及时擦干新生儿身体,更换湿的衣物、尿片,减少蒸发散热。9.严防烫伤:沐浴时室温26℃~28℃,手肘或手腕内侧测水温,确保不会过热或过冷,水温约38℃~41℃;奶液温度以不烫手为宜;热水袋温度:<50℃(建议慎用)。建立与完善新生儿保暖制度提高安全用氧意识1.严格掌握氧疗指征。临床上有呼吸窘迫的表现,在吸入空气时,动脉氧分压(PaO2)<50 mmHg 或经皮氧饱和度(TcSO2)<85%者,应给予吸氧。治疗的目标是维持PaO2 50~80mmHg,或TcSO2 90%~95%2.最好采用有空气与氧气混合的气源。给氧浓度视病情需要而定,调整氧浓度应逐步进行,以免波动过大。3.连续吸入氧浓度(FiO2)60%者,不宜超过24 小时,80%者,不宜超过12 小时;纯氧不宜超过4~6 小时,以免发生氧中毒。如患儿对氧浓度需求高,长时间吸氧仍无改善,应积极查找病因,重新调整治疗方案,给以相应治疗。4.在氧疗过程中,密切监测FiO2、PaO2 或TcSO2 。使用头氧、温箱给氧时,必须使用氧浓度测定仪进行监测,探头放于新生儿鼻子附近,而非氧气主流出道处。5.对早产儿尤其是极低体重儿用氧时,一定要告知家长早产儿血管不成熟的特点、早产儿用氧的必要性和可能的危害性。提高安全用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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