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Р知情权与陈述申辩权Р政策?知情Р处理?知情Р核定?知情Р办税?知情Р救济?知情РchengxuР10РР税务检查中知情权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二条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Р旧《规程》:“第十八条 实施稽查前应当向纳税人发出书面稽查通知,告知其稽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情况等,但有下列情况不必事先通知: (一)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的;(二)稽查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行为的;(三)预先通知有碍稽查的。 ? 第二十一条 实施税务稽查应当二人以上,并出示税务检查证件。”Р11РР拒绝检查权Р“我们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您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您有权拒绝检查。”Р第五十九条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Р12РР听证权Р“依法要求听证权,是指您对我们作出的罚款数额达到一定金额(公民罚款2000元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罚款10000元以上)的税务行政处罚,依法享有要求我们举行听证的权利。听证主要是通过您的质证、申辩与陈述来核实我们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主体是否明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真实充分,程序是否合法有效,法律依据是否引用准确。”? “您如果要求听证,应在我们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三日内,向我们书面提出申请,如果您逾期不提出的,将会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Р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