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 三十六分。РР二、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要求和监测原则Р第五条 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监测的范围包括:?(一)公路、港口、场站、航道建设项目环境监测;污染源管理和交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调查;?(二)公路、港口、场站、航道等辖区内排放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监测和陆域、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三)公路、港口、场站、航道污染事故监测调查;?(四)船舶污染源监测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五)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其他环境监测工作;?(六)综合评估,编报环境质量报告和污染源状况报告。Р第八页,编辑于星期日:二十一点 三十六分。РР二、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要求和监测原则Р2.环境监测的监督监测和监理监测?环境监测是判断是否环境质量符合法定“环境标准”的依据。环境监测可分为作为内控“监理监测”,以及法定有效“监督监测”。?(1)环境监测的监理监测,也可称为“内部监测”。作为内控手段,环境监理工程师主管的环境监测,即如同质量监理工程师所主管的质量检测,便环境监理进行过程控制,是环境监理的科学手段,具有明显的随机特征,且数量大,频次较多。环境监测体系应是工地监理实验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根据内控质量的判定,为法定单位对有关质量的最终监测(检测)做必要的准备。其监测结果不具备法律作用,但可作为地方环保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参考。Р第九页,编辑于星期日:二十一点 三十六分。РР二、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管理要求和监测原则Р(2)环境监测的监督监测,也可称为“外部监测”。当遇有施工期对噪声、空气等环境污染投诉时,以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时,需要环境敏感点,以及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监测,这时所要求的环境监测,应由政府指定的或有相应技术监督局认证的具有相关资质的法定监测单位进行监测,提供法定有效的监测数据。Р第十页,编辑于星期日:二十一点 三十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