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率上限 Р 密度一、二区 3.2 6.0 Р 密度三区 a 3.0 5.5 Р 密度四区 2.5 4.0 Р 密度五区 1.5 2.5 Р 注:密度分区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建设用地密度分区指引图划分。 Р a 密度三区范围内的居住用地若位于地铁站 500m 范围内的,其容积率上限可按照密度一、二区执行。 Р РР5.1.3 公共服务与配套服务设施 РР 社区具备基本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全,周边配套设施便捷可达,符合下列要求: Р a) 社区内宜设置社区警务室、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健康服务中Р 心、老年人服务场所或设施; Р b) 社区边界500m范围内至少有4种配套服务设施,800m范围内至少有6种配套服务设施;公共服务Р 设施包括教育(幼儿园、小学)、医疗卫生、商业服务、文化体育、金融邮电、社区服务、Р 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等八类设施; Р c) 住宅区、公共活动场所、城市道路相互之间设置连贯衔接的无障碍通行设施,满足老年人、残Р 疾人士、儿童等不同群体需求,无障碍建设符合GB 50763规定。 РР 4